请求法律援助申请书XX县区街道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我从华人装饰上班,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不辛从铁架梯上摔下来,当时人已昏了过去,在一起做事的还有一位工友,把我扶到,过了一会走来一个好心女生叫了两个保安来帮忙,保安打了120,把我送到了161医院,证人有:两位保安、一位工友、华人装饰两位老板。我叫赵见先,男,今年49岁,身份证号码422228196507220710,原籍XX省XX县区麻河镇赵西村人。我于20XX年11月20日来汉在华人装修公司打工,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因华人公司不给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就没有填之空白。经营范围装饰。在20XX年11月28日工作期间(上午11:20时许),因该公司在员工工作期间的保护措施没有保障,致使本人从高空中不慎坠落,摔倒在地上,高空的物件也随之掉落砸在本人身上,后被工友送入161医院,经诊断左侧肋骨8根骨折。该公司除送来前期诊疗费用3000元钱,住院2天后,因嫌大医院住院费、护理费用高,而将我转入XX市第十一医院,第一次交住院费10000元,第二次于19日交住院费2000元,从住院22天到现在,病情未见好转,反而胸腔内有淤血,身体渐感不适,现住院费用已所剩不多,医院再三催款,而该公司又不继续打款治疗,本人身体、精神遭受双重打击,处于劣势群体的我毫无办法,只好想起了农民工的娘家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主张正义。因此,请求XX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我如下法律援助:1、因华人公司继续垫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2、协助进行伤残事故鉴定。3、赔付本人的后期治疗费用。4、赔付家属陪护费用。申请人:赵见先证人签字:第1页共2页20XX年12月22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