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刘悦(刘惠霞婴),男,20XX年4月21日出生,住址:XX县区老隆镇华光路32号法定监护人:刘庆伟(刘悦父亲),电话:13536768209一、请求事项:1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XX县区妇幼保健院在申请人的生产以及诊疗过程中,其行为是否存有过错、责任大小重新进行司法鉴定;2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
二、事实和理由(一)、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理由根据司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1、首次鉴定结论
南天司法鉴定所“书证摘录”中,没能对申请人的最近出院诊断结论做为具体的正确判断依据
20XX年10月23日,XX省妇幼保健院出院证明书(住院号:0000f15694):头颅ct(09
10)双侧基低节脑软化灶,额、顶叶脑白1质发育不良,考虑为hie后遗症改变,未除外胼胝体发育不良
微量元素(09
07):锌铁含量偏低
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
2、首次鉴定结论
南天司法鉴定所分析说明中,请求对XX县区妇幼保健院在申请人在第二产程(剖宫术)中,其诊疗过程的合理性重新做出分析说明
第1页共5页(1)、申请人母亲刘惠霞产程进展图中,8:30分~10:15分羊水记录清(提示宫内羊水状态良好,即胎儿无宫内窘迫、缺氧现象);(2)、枕横位的处理及时,多能经产道正常分娩;——《实用产科学》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第二版、主编:苏应宽、除增祥、江森,p463页(3)、XX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
第2点,剖腹产指征不明确,枕模位持续10分钟不符合经产妇剖腹产指征
3、首次鉴定结论
南天司法鉴定所未能对XX县区妇幼保健院在申请人的诊疗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