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XX县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规范如东生命健康产业园(以下简称“孵化平台”)投资决策程序,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后的管理及增值服务水平,保障如东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创投”)资产的安全与增值,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的投资专指进入如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的项目投资运作及管理
三、工作职责如东创投,系投资方案最终审批机构,职责为:1、审批投资项目投资方案;2、审批投资项目退出方案
如东创投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称“投决会”),系投资项目投资决策机构,职责为:1、决策投资项目立项;2、审核投资项目投资方案;3、审核投资项目退出方案
如东创投投资项目立项职责为:1、负责投资项目遴选审查,并制定《预项目可行性项报告》和《立项建议书》;2、负责对立项项目展开尽职调查,并编制《投资建议书》;3、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投后管理;4、负责拟定投资项目立项方案;5、负责拟订投资退出方案并实施;四、投资原则按照如东高XX县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及促进产业发展的要求,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投资领域:生物医药产业;2、投资阶段
处于初创期的创业企业,加速阶段的创业企业
3、项目范围:一、优先投资全国三甲医院乃至全国科研院所成熟型转化类药、器械项目
项目所处阶段为临近产业化
二、国内外跟踪型药、器械项目
项目本身能够快速转让、并购实现投资资本快速回笼
三、以投资为导向,吸纳国外优质药、器械项目国内转化并快速产业化项目
4、项目标准:一、符合如东高XX县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生物医药产业项目;二、拥有技术优势或资源优势的项目,如自行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等;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具有高成长性和能够实现快速投资退出、并购的项目
5、投资限制:一、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二、对单个项目投资项目的持股比例不超过35%;三、在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