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宗旨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使之既满足员工工作需要又杜绝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分公司、办事处办公用品的采购
三、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统计、采购、管理、发放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四、日常管理1、办公用品分为消耗性办公用品和非消耗性办公用品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包括桌椅、公文柜、电话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同时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办公用品如分配为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自己负责管理,如计算机、笔类、尺类、橡皮等;如为部门业务共同使用的,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如打印机、复印机等
3、公共财产发生损坏时,使用人或责任人需负相应的责任
4、员工要爱护所有公司的公共设备,离开办公室,要检查关闭设备电源及容易发生危险的器具,保证安全
5、任何人未经领导批准,不能将专用办公设备带出办公地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用品申请管理1、公司总部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部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每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下周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表给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作为自动放弃)
2、各分公司和办事处由指定办公用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办公用品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每个月26日前提交下个月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办公用品申请表给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作为自动放弃)
3、对于单价大于100元以上物品的申请,各部门需填写申请报告,各级领导签字同意购买后,人事行政部才能给予购买
对于分公司和办事处,有些物品可在当地购买的,应先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并将最终议定价格在《办公用品申请表》中体现,人事行政部同意购买后,才可自行在当地购买
4、申请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订书器、计算器、剪刀、台历架等)应列入移交,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六、用品采购管理1、所有的办公用品申请由人事行政部人员统计汇总,填写《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