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XX县区安监局要求危化证办理一、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3.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6);3.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3.3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3.4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3.5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3.7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3.8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3.9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3.10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3.11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12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13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年审(二)办理时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的一季度以内完成。(三)提交材料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申请人应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附表9);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3.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4.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7.油库及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8.油库及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9.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10.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安全评价报告;(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三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变更(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应填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五),连同其他证明材料及变更前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报当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局或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省商务厅审核后退还)和1份复印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