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0XX年0415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积极地工作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山东交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管理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综合管理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考勤员应予每月5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人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公司的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为上班时间,周六开例会,如无重大问题,周六下午和周日全天休息
各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原则不低于上述工作时间
第四条工程部可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总经理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考勤记录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准
指纹考勤机每天需要打4次卡,即上午上下班各一次、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考勤报表要能体现出员工的考勤情况、缺勤情况及请假情况
第六条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30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员工因公事离岗的,需告知主管,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90分钟的;(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4)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2小时的;第十一条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综合管理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公司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