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网络与计算中心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心办字[2006]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评价网络与计算中心(简称中心)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与业绩,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中心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中心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作用,并为教职工的聘任、晋升、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和近几年的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遵循的原则:一、利于调动教职工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完成好中心的工作
二、利于中心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中心学科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中心教学水平、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分体现中心工作的特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体现中心教职工的工作业绩
四、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
第三条教职工工作考核,实行岗位职责业绩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考核结果归入中心教职工业务档案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标准第五条中心岗位分为实验室、教学、行政
年度工作考核以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在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同时考核其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
第六条思想政治表现考核,采用定性评价方法,从遵纪守法,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和公益活动等五个方面进行考察
第七条工作业绩考核,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中心办公室行政人员按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现采取量化记分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八条中心教职工工作量考核办法一、师工作量考核办法见附件一
二、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见附件二
三、中心行政人员考核办法见附件三
第九条考核标准及等级确定一、想政治表现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作业绩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