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高新区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风险和事故(险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特种设备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分局在高新管委会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险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特种设备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市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3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