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单位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单位:姓名:部门及职务:涉密等级: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为了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特制定本保密责任书
一、涉密资格
本人工作的(部门)(岗位),已经单位确认为涉密岗位
同时本人被确认为(指核心、重要、一般)涉密人员,取得可知悉级(指绝密、机密、秘密)国家秘密的资格
为此,本人在岗期间负有保密的义务和相关职责
二、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和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要求(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规定
(二)依法确定、使用和管理国家秘密及其载体,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三)负责所在涉密场所保密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并确保落实
(四)严格按照保密工作部门有关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和管理手机
三、信息提供
本人保证,涉密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伪造或隐瞒
四、行为规范
本人保证,不得做出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非法向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国家秘密;(二)私自复制、下载、拷贝、携带和留存国家秘密;(三)隐瞒本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四)在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擅自向境外驻华机构、企业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五)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第1页共15页内容的文章、著述;(六)发生泄密后隐瞒事实或不及时报告;(七)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活动;(八)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享有权利(一)拒绝执行违反保密规定的指示、指令和要求;(二)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三)举报、控告泄密行为;(四)向保密工作部门如实反映本单位保密工作情况;(五)对本岗位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