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请材料:(一)一般要求1、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书面申请资料含《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套
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电力、公安、农业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申请由住建部许可的资质,须填报《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含电子文档)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可在市住建委网站下载
2、资质申请资料初次接受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由企业保存备查
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
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有疑异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
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第1页共6页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10、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