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管理制度寄宿生管理规定为适应我校寄宿生人数不断增加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寄宿生管理的水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保证学校安全,特依据《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相关细则
早锻炼检查管理细则1
所有寄宿班级按规定参加周一至周四的早锻炼
具体时间为早晨6:35-6:502
早锻炼铃响之后,各班同学要迅速到宿舍楼前排队,排队要求快、静、齐
值班老师进行人数统计并记录,缺席者,进行教育并反馈给班主任和德育处
因病不参加早锻炼的,需有寄宿班长提前向值班老师说明,出示相关证明
(医务室或班主任出具)4
跑步期间,注意队伍整齐,不讲话,不打闹
值班老师统一进行检查,打分
队伍不整齐的,讲话打闹的,锻炼结束后,由值班老师记录在记录本上并于当日反馈给班主任老师
周五的值班老师根据值班记录,算出每周平均分,周五上交德育处
晚自修检查管理细则1
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在规定的时间内,全体学生晚自修教室保持安静,进行自修
值班指导老师对各班迟到(晚1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视为旷课)及旷课学生予以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应的班主任
两次迟到算一次旷课
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一式三份分别交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和寄宿班长登记保管,寄宿班长在晚自修开始前向值班老师说明,并出示相关证明
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晚自习学生均在指定地点进行晚自习,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指定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个别辅导工作;值班教师和辅导老师均由学校调配,使学生在晚自习中必须得到相应的辅导
晚自习学生须遵守上课纪律,有相关违纪行为者按规定处理
晚自修期间,发现听mp3、玩游戏机、看休闲类书籍杂志、讲话、随意走动等违纪现象的,由值班老师保管相应的物品,进行教育处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