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XX县区医院临床用药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为提高本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实施药物自费类药品和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一、药剂科每月对全院、科室、医生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三级排位,“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小组”对前二十位药品和和前十位的医生使用药品及使用科室和医生结合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重点是抗菌药物的使用),对使用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医院药事委员会”及时予以干预,包括:警告谈话限期改正、限定处方权、取消处方权
“医院药事委员会”对药品使用情况、评价结果、处理结果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
二、对全院单品种用药金额前10位药品进行监控公示,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数量、金额、生产厂家及供应公司,对使用异常和用量超常增长的药品,将对供应公司给予警告,直到停药
三、对科室临床用药进行监控公示,内容包括
科室药品收入占科室总收入的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医保”药品重点是甲类和合作医疗自费类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科室使用金额前10位的药品
其结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居科室用药金额第一位的药品、和用量超常增长的的药品,给予警告限期改正,仍至停止该药品的使用
四、对门诊医师处方用药进行抽查监控公示,内容包括
100张处方评价结果(平均处方药品数、抗菌药使用率、注射剂使用率、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数、处方平均金额、药品通用名使用率、诊断、处方合格率、),抗菌药分级执行率,不合理用药金额比例,药品收入占个人业务收比例,使用金额前10位的药品,其评价结果纳入个人综合考核指标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居个人用药金额第一位的药品、和用量超常增长的的药品,给予警告限期改正,仍至停止该药品的处方权
本办法从2006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