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干部考核制度[模版]建工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制定部门考核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对部门一定期的工作成绩、成就考核,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
通过考核制度还可促使部门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建工学院学生会今后有更还的发展
《建工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制度》每一期考核时间为一学期考核成绩应公正公平
考核达标成绩为85分,共计为100分
成绩公布前必须经学工办老师同意
一、日常考核(占55%)(1)
部长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该年工作计划中的实现程度
5分)(2)
部长完成的工作质量考核
5分)(3)
部长按时进行部门例会
5分)(4)
部长将情况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5分)(5)
部长按时参加例会
5分)(6)
部长在例会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5分)(7)
部长是否经常了解干事平时生活
5分)(8)
部长经常组织成员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5分)(9)
部长个人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分)(10)
干事对部长的印象
该项打分时只要过半干事同意则行
二、部门活动考核(40%)(1):学校及主席团安排部门的活动考核(占10分)注
学校安排部门的活动考核主要是部门在考核期内能顺利地组织好学校及主席团的安排的活动
(2):部门自行组织公益活动考核(占15分)注:部门自行组织公益活动考核是指部门在一学期考核期内有参加3次以上,并有相关资料证明(组织参加之前应有相关申请经主席团成员同意,活动后还应有照片总结等资料)第1页共2页(3):部门为学生会策划活动考核(占5分)注
部门为学生会策划活动考核主要是指部门能为学生会成员很好的地组织活动并能通过大部分成员的认可
(4):部门自行组织活动考核(占10分)注
部门自行组织活动考核主要是各部门自己组织内部活动,以丰富干事们的课余生活
(此项目考核应有相关资料证明)三、主席团、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