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二、职责:1、公司安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管理处主任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
3、各项目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4、各项目安全员应结合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
并填写《安全标志设置清单》
5、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
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
设置的位置为作业场所存在坠落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的安全防护与标识符合规定
6、安全标志牌未经各管理处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7、各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8、各项目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9、公司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北辰信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