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新问题和新思路土地制度改革新思路和路线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社会上不少人受《决定》精神鼓舞,对土地制度改革产生强烈期许
几个月下来,一些人(主要是学者)的期许变成失望,甚至焦虑
他们看到土地制度改革没有实质性的推进,听到一些对《决定》精神的别样解读,担心改革被“架空”,甚至怀疑中央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是否变了
应《财经》之约,谈谈我对如何落实《决定》精神,实施有关改革的看法
主要障碍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的20多年来,社会各界(包括政府)探讨土地制度改革,主要集中在征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这两个问题上
这两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另外,近年对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的土地财政问题,议论也比较多
多年的探讨,除了理论和观点的务虚,土地管理部门和各地方政府还搞了许多改革试点,出台不少政策
但是,始终没有能从法律、制度层面,取得根本性的突破
20多年都不能突破,是因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障碍
一是法律障碍,主要是宪法的有关规定;二是思想理论障碍,主要是怎样理解和运用“涨价归公”理论;三是制度障碍,主要是政府经营土地制度,使政府成了与民争利的“运动员”
这三大障碍中,最深层次的、最根本的,是制度障碍
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同时承担国有土地的所有者代表职能,负责经营土地
而经营土地的收入,又成为地方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
为了保证地方建设资金最大化,需要压低征收农民土地的价格,扩大征地的范围,即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反之,如果彻底改革征地制度,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费用,政府的收入将会减少;如果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政府可卖的土地将更少甚至无地可卖
在现行财税体制下,地方的建设与发展可能就没法搞
问题越积越多,改革迟迟难下决心,根子就在这里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