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的总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的总结按照xx市新能源办《关于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进行总结的通知》
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对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的进展情况了进行了认真总结
现汇报如下:一、项目完成情况我县2008-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主要有两项建设任务
一是在全县退耕还林农户中建沼气池1000个;二是配发太阳灶700个
共涉及10个乡镇,24个行政村和养殖小区
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一是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抵扣和挪用,并接受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规范项目检查验收及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凭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拨付资金
仅建一个沼气池及安装总计造价2510元
国家每池补助1200元,农户自筹约一半以上
如含改圈、改厕、改厨(改院),每户每池总投资5000元以上
1000个沼气池总投资500万元,国家补助每池1200元,共补120万元,退耕农户自筹380万元,为调动退耕农户建沼气池积极性,700个太阳灶每个约200元,投资14万元基本免费发给建沼气农户
三、项目管理情况全县成立了以发改、财政、农牧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指导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县农牧局新能源办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及时把项目的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实到乡、到村、到户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