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5篇]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慧觉镇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启贵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副组长:王冬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监察、督促组员:黄定武负责卫生制度的建立、完善袁青云负责环境卫生的宣传、检查评比兰玉刚负责校园卫生设施的添置廖述世负责寝室清洁卫生督察、评比
邓勇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卫生专业知识宣讲等工作;二、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设置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政教处正副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
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4、严格病例登记,校医务室要建立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
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本校传染病报告顺序
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政教处→学校分管领导、当地疾控中心、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
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