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篇一:培训机构制度汇总一、总则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员工聘用制度(一)聘任规定1
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
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
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根据政府规定培训机构状况发放员工福利
(二)解聘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1)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2)违备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3)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4)培训机构实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胜任工作者;5)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6)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培训机构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
培训机构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
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实行轮休制
2培训机构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培训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机构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迟到:按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