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畜牧水产局督查督办制度(讨论稿)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3、局长指定督办的事项;4、局长或局长授权由分管副局长交办的重要事项;5、上级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7、批评、建议类事项;8、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督办机构经党组会议或局长授权,由办公室及监察室行使督办职能
三、督查督办工作原则1、突出重点
围绕局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按党组会要求督办的工作立项督办
2、实事求是
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
3、务求落实
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决策和立项事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督办程序1、拟办
在接到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交办事项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安排)后,由督查办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定
第1页共3页2、立项
填写督办通知,明确事项的内容及要求,主办站室、协办站室、交办时间、完成时限等,进行项目登记立项
承办站室接到《督办通知》后,应及时、认真地办理
对明确时间要求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明确时间要求的事项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确有困难不能办结的,应书面向督查办说明情况,并报告分管副局长
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站室应将办理事项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等资料交督查办,并按一事一报的要求,文字简洁、准确地报告办理情况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