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随着近年来我国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装置的日益大型化、复杂化,如何预防和阻止重特大化学事故的发生,积极实施有效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企业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1994年,原化工部制定并颁布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化督发[1994]597号),1996年,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通知》(化督发[1996]242号),成立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按区域组建的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1998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由国家经贸委领导,该系统由“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b办公室”和8个“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抢救中心”组成(见本刊加02年第4期)
1997年,公安部消防部队在全国30个重点城市成立了消防特勤队伍,配备了比较先进的装备和器材,建立了一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抢救的重要力量
人民解放军中的防化兵也配有比较完善的装备和器材,是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部队
1991年,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去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另外,我国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都组建了自己的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拥有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
但是,由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系统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靠某一个部门或单位是很难独立完成的,必须把各方面的救援力量整合起来,密切配合、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