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程序、材料及要求新公司成立程序:一、办理营业执照,手续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证明;5.股东会议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是法人单位的盖单位公章;6.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签字;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资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进住通知单及加盖公章的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手续如下:1.企业:《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外文护照需提供中文翻译件)。3.单位公章。三、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手续如下:1.工商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资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1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出租方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出租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出租方为自然人的,请提供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自有房产请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出租方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请提交书面材料加以说明;7.房屋租赁发票或者出租方缴款书。如果有《房屋租赁证》,请提供《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8.公司章程复印件;9.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平谷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1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2.财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3.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手续如下:1.工商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资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公司章程复印件;6.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平谷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7.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平谷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