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白杨张小学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2条白杨张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牡丹区公立学校
第3条学校以“团结求实勤奋进取”为校训;以“求真尚美乐学笃行”为校风;以“立德树人博学善教”为教风;以“好学勤思励志向上”为学风
第4条办学目标
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营造团结敬业的氛围,培养睿智快乐的学生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5条学校由教育局主管,校长应具有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市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外聘法制兼职副校长1名
第6条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少先大队等中层职能部门
中层干部实行竞聘选拔制,每三年竞聘一次
第7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第8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主要职责及权利: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第1页共8页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解聘、分工与管理
对国家拨给的公用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准则:⑴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党组织参与决策
⑵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
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每年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民主评议⑶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⑷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