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3条奖励内容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