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安全主任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5公司生产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6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除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1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划分1)20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连续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吸尘排风管道及除尘器内部b
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内部的加工部位c
抛丸喷砂设备内部的抛丸喷砂加工部位
2)21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一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的作业区域b
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c
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3)22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二级释放源,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