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为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1
本《意见》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中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八至十三级岗位
二、任职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3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第3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页5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
(二)专业技术条件7
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