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锅炉工程项目审核验收程序与要求一、总则1、为加强锅炉工程项目审核验收管理,规范审核批准程序,统一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制订本文件
2、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承压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和出水压力大于0
1mpa的承压热水锅炉
本文件仅涉及锅炉安全监察方面的审核程序与要求,其他方面对工程项目另有要衣的,从其规定
二、锅炉房平面位置审批的程序和要求1、申报和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盖锅炉房报告→劳动部门审核送审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劳动部门签发《锅炉房平面位置批复》→资料存档
2、要求(1)建设单位应提供进审资料:(a)、关于申请建盖(改造)锅炉房的报告:内容应包括锅炉房建设原因、用途、锅炉、水处理等主要设备选型情况,锅炉房及周围环境需说明的情况等
(b)、锅炉房平面位置图(应注明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
(c)、锅炉房内设备平面布置图
(d)、锅炉设备热力系统图(水汽工艺管道系统图)
(2)劳动部门审查要点:(a)、蒸汽锅炉房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八章的有关要求
(b)、热水锅炉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章的有关要求
(c)、有机热载体炉应符合《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d)、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应合理、便于操作、维修和安全管理
(e)、热力系统设计应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f)、锅炉附属设施的选型、位置、布置等符合看关法规、标准规定
3、签发批复劳动部门在审查核实锅炉房符合《规程》及有关要求后,签发《锅炉房平面位置批复》
4、资料存档将一份《批复》和建设单位申报资料存档
三、锅炉安装开工报告审批程序和要求1、申报和审批程序安装单位申报开工→劳动部门审核→劳动部门签批开工报告
2、要求(1)承担安装工程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