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摘要:“十三五”时期我国基本建立了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本文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思路和重点,认为要强化与现有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的统筹衔接,建立基于“改善环境质量”的许可限值响应机制,完善排污许可信息共享平台,严格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夯实法律基础保障
引言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
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截至2019年9月10日,全国共计核发火电、造纸等36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6
7万余张,登记企业排污信息4
排污许可证是一项精细化的管理手段,改革成功的关键是要做好制度建设与实施落实
本文在分析目前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进展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固定源“一证式”环境管理模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内涵,从提升当前固定源环境管理效能出发,系统分析了排污许可制度与现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统筹衔接的方式和重点,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改革思路与重点,为深化排污许可制度创新提供管理技术支撑
1“十三五”时期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十三五”时期,我国高度重视加强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强化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技术能力,推进和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法规体系和技术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
1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展较好截至2019年9月10日,全国共计核发火电、造纸等36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6
7万余张,登记企业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