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工作制度(精)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发展壮大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
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保健制度一、乡村兽医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畜禽防疫接种,不断提高牧医技术水平,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贡献
二、凡能接种的畜禽,必须全面实施免疫接种,并认真填写防疫注射卡片,打记耳标,填写各种生产统计表和疫苗接种表
三、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接种,各类动物防疫密度要求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助动物防检部门搞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产地的检疫,严防动物传染病暴发流行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动物防疫法》和畜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争宣传普及率达80%以上,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保护畜牧禽健康生长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传染病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防措施,控制和消除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