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
1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事故统计、分析、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伤亡事故;中毒事故;火灾事故;压力容器爆炸和机器设备、设施损坏事故;交通事故;被盗和刑事案件等事故
4事故及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1事故报告2
1发生安全事故或内部治安案件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部门、生产部和公司主要领导
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按照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救人员、财产、保护好现场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小时内向管委会报告,并在24小时以内提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范围2
1有下列事故之一者,均要及时报告公司生产部,并由公司安全委员会依据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要求,报告地方相关职能部门:a)火灾事故(无论损失大小);b)因工伤亡事故,其他重伤事故(含重伤事故)以上;c)发生职工中毒事故;d)机器设备、设施损坏事故;e)道路交通安全事故;f)被盗案件,被骗案件;g)公共安全、公共财产受损事故;h)内部治安刑事案件(无论大小)等
3事故报告内容2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部位
2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职工因工负伤且歇工在一天以上者,必须填报“事故报告单”,行政部凭生产部签证批给工伤假
5事故结案报告2
1调查组组成情况及调查工作有关情况
2事故的经过、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及有关认定材料
3事故发生原因及有关判定依据
4事故的定性和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