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大、中、小修理管理制度[5篇材料]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审批制度,保证设备修理质量,堵塞漏洞,减少和避免资金外流,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可构成资产管理的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
第三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是指由于矿内技术条件、设备能力等原因不能修理需送矿外单位进行的各类机电设备修理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的范围、委托程序、价格的确定、修理后的验收、质量跟踪、费用结算等内容
第五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实行逐级审批制度,不论修理金额大小必须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委修理
严禁不审批擅自进行外委修理行为
第六条机电管理部门是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办理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
第七条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均须签订修理合同,主要及关键设备应签订技术协议
第八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应遵循在比质、比价的前提下,先集团内后集团外原则
第二章外委修理主管部门职责第九条机电管理部门设立设备组,具体负责设备外委修理工作:1、负责组织设备修理鉴定,制定设备修理计划,办理审批、建立外委修理台账
2、组织编写设备修理项目、调研修理价格、编制修理预算
3、负责签定技术协议、参与签定修理合同
4、负责安排外委修理设备装车和办理出入库手续、统一办理出门手续
5、负责组织外委修理设备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建立质量跟踪台账、使用信息反馈,提供质保金支付意见等
6、负责对外委修理厂家的调研,参与比价招标确定外委厂家
第十条设立外委设备维修鉴定组,具体负责外委设备的鉴定和修复后的验收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设备外委修理必须由外委设备维修鉴定组鉴定,确定该设备本单位无修复能力后才可以办理外委手续,避免单位能自修的设备外委造成资金浪费,设备鉴定需外委时,必须与承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