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多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部门公司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督查督办工作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围绕公司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狠抓落实
积极有效地对公司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公司总经理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反馈
第四条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一、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二、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要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事项;三、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督查督办的实施一、督办
主要是对已布置的工作进行监督、督办
(一)每周五下午15
00时前,各部门将领导要求本周内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书面反馈办公室,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
(二)次月3日,各部门要将领导要求在上月内完成的工作和公司各类文件规定时间节点需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书面反馈办公室,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完成时间
(三)对周内、月度内未完成的工作,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应提出需配合的具体部门,由办公室汇报公司领导同意后责成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四)对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说明原因、提出完成时间的,办公室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采取立项督办
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口头或书面通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提出督查要求,办理时限;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由督查督办部门征得领导同意意见后,由主办部门牵头与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主要是对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一)办公室每月至少对公司各部门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罚意见书面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