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防腐管理制度设备防腐保温工程合同合同编号:dmsh11-01合同签订地:连云港板桥工业园合同签订时间:2011年10月12日甲方(全称):XX市东茂矿业有限公司乙方(全称):XX省天鹏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市东茂矿业有限公司焦油罐防腐保温、工程地点:XX市XX县区板桥工业园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包括:1、φ16m×12m焦油罐两台、φ10m×9m焦油罐两台的防腐
防腐采用机械除锈,底漆红丹防锈漆两遍,面漆调和漆两遍
2、φ10m×9m焦油罐两台的保温
保温材料使用100㎜厚岩棉板家0
5㎜厚铝板保护层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3日竣工日期:2011年11月12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31天(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3)不可抗力: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
以甲方代表签订的工期顺延通知书为准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优良(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优良标准,同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知道符合约定标准
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检单及厂家资料
双方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
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到场验收,经甲方、监理、乙方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不合格产品的材料进场,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