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基地管理制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基地管理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
5、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二章经营管理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孵化基地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第三章安全管理1、孵化基地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12:00~22:00
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按管理办公室的具体通知执行
2、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孵化基地作息时间,如需加班,需到孵化基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加班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孵化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3、入驻企业必须做到离开孵化基地时关窗锁门,关闭电源
4、入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入驻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企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学院保卫处报警
6、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
7、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