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报告奖惩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杜绝不报、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现象,因此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报告传染病种类为国家规定的甲、乙、丙39种法定传染病
2、按照卫生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3、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卫生院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服务站)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奖金,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分管院长及服务站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5、公共卫生科将每月对各门诊医生登记本进行传染自查,发现有不报、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的,作为漏报处理,处理如下
反之,对全年度报卡医生每张10元奖励
另外,区疾控来检查传染病漏报时发现有谎报、瞒报、不报、迟报的,对该门诊医生严肃处置,如下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
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