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为使企业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由于设计不善、制造不良或因操作使用不当、维护检修不周及其它原因引起设备的非正常损坏而造成设备中止运转或设备效能降低的,均属设备事故或故障
二、按设备损坏程度和造成损失的大小及影响后果区分事故类别,设备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四类
1、特大事故
凡是属于设备非正常损坏,直接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
2、重大事故
凡是属于设备非正常损坏,直接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含2000元)5万元以下的
⑴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需经大、中修才能恢复运转或经小修但影响其使用性能和效率的;⑵单机设备损坏,影响单台纸机停产8小时以上的;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全公司停产10分钟以上,车间间断30分钟以上的;3、一般事故
直接损失超过500元(含500元)以上,5000以下的
⑴设备因非正常损坏,经过小修后可以恢复使用,且不会影响其性能和使用效率及设备运转周期的;⑵单台设备损坏造成单台纸机停机达1个小时以上,8小时以第一文库网下的;⑶电器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全公司生产即车间生产间断30分钟以下的
4、设备故障⑴设备虽出现非正常停转活效能低下,但停转时间低于上述规定的;⑵纸机上的石辊、胶辊、导辊、案辊等引起轴承损坏,更换备品又没有引起其它设备、器材损坏的
三、凡是经检查发现设备异常,经生产调度室同意,并做好停机检修准备工作后,立即安排人员停机检修
如果停机时间不超过计划时间的不作为设备事故(故障)处理
四、发生设备或故障事故的时间统计从事故(故障)发生后停止运行至重新运行为止,以生产调度室记录和车间纪录为准
五、按设备事故(故障)发生的原因可分为:1、责任事故:凡是属于违章作业、维护保养不良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