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为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吸引、稳定、培养和激励学校一线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建设和培育一支高水平、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我校的学术地位和综合实力,学校决定实施“正大学者”人才计划
第二条“正大学者”人才计划是指,未来通过3至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双聘)和培育几名院士,遴选20名左右的“首席教授”,选拔100名左右的“特岗教授”,分批择优资助150名左右博士
第三条通过实施“正大学者”人才计划,本着“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引培并举、动态调整”的原则,遴选资助一批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对计划入选者进行精神和物质鼓励
第四条院士的引进或培育常年进行
“首席教授”、“特岗教授”每3年遴选一次,一般与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同步进行
“青年英才”每年遴选一次
“首席教授”、“特岗教授”和“青年英才”均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可续聘
第二章院士及院士培养对象第五条院士的引进和有关待遇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第六条第1页共10页院士培养对象的遴选按照我省院士后备人才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
对入选了我省“院士后备人才”,在职在岗期间每年给予岗位津贴20万元
有关考核任务由科研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首席教授第七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可在学校重点发展学科、优先发展学科、省高水平学科和省重点学科等学科内设置首席教授岗位
每个一级学科原则上只设1个首席教授岗位
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截至选聘当年的12月31日,年龄小于57周岁
第八条首席教授的职责职权、遴选条件和程序、考核与管理等按《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