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党和政府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伤亡事故的情况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一、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掌握伤亡事故信息,统计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和采取预防措施的必要手段
国务院1956年5月25日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中对事故定义、事故分类、报告程序、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和审批程序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它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都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而且,不论事故大小都须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登记、统计和调查分析处理,对每起伤亡事故都应采取“三不放过”的态度,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和群众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以真正达到减少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目的
几十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同伤亡事故作斗争的一项有力武器,对推动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它可使人们从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中基本上掌握企业职工伤亡情况,反映各个时期劳动保护工作的基础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从事故统计分析中,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而明确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
如有些地区根据一定时期的伤亡事故统计,发现电气安全、锅炉安全等是造成伤亡事故的关键
因此,通过专业检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些成效又反映在事故减少的统计数字中,从而鼓舞了工作信心,进一步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另外,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使广大职工群众接受教育,吸取教训,提高认识,从而加强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