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清欠办公室的职责1、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督促项目部搞好进度结算、竣工结算及应收帐款对账签证工作,对应收工程款回收情况进行过程控制。2、负责我处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经济合同的保管与传阅工作。3、协助我处聘请的律师搞好法律清欠工作,及时整理诉讼材料。4、负责竣工工程的清欠工作,把握诉讼时效。5、负责出台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清欠措施和目标。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管理项目经理部及清欠办公室应当按照施工项目设立应收帐款台帐,详细与建设单位应收帐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项目经理部会计及清欠办公室应当定期编制应收帐款明细表,向上级部门、处领导、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提供应收帐款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和账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收帐款管理情况,提请项目部及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企业资产损失。应收帐款台账应该按每项合同进行设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编号、客户企业性质、主营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土地证情况、建设用地规划情况,合同金额、开竣工时间、合同结算方式、合同付款条件,保修期限及保修金额,每月及累计对内上报进度金额、每月及累计甲方审批的进度额、每月及累计甲方付款额、每月及累计付款比例等内容。三、建立应收帐款催收责任制度为了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确定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应收款项催收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单位会计主管为第二责任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件履行义务,同时积极向建设单位催收帐款,对于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帐款的建设单位,必须立即进行积极的协商,必要时给予停工,防止无条件的垫付资金。项目经理的承包兑现,严格按收帐款回收比例进行兑现,真正落实项目经理应收款项回收的终身负责制。对于不积极进行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项目经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以予行政、经济处罚外,终身不再聘用。四、建立应收帐款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年终时,清欠办公室应组织、监督和指导项目经理部会计全面清查应收帐款,积极和建设单位进行对帐,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清欠办公室及时回收对帐结果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呈交主管领导审阅,防止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帐款发生。对于工程在建期间,无法核对应收帐款余额的,应该与建设单位核对已回收工程款金额。对于不认真进行对帐工作的会计,将视其情节轻重程度,调离会计岗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五、应收帐款回收的方法和措施(一)摸清、摸准各类应收账款情况,包括准确的债务单位、拖欠额度及年限、催要的难度、债务人现状(指政府、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企业是否改制、经营状况、行业及是否集团公司内等)、项目是否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已经履行完合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说明原因)行评价、分类、排队,落实责任人。(二)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经理部,应积极找业主办理。(三)对于已落实准确历史形成的债务,可采取下列方法清欠1、张榜公布,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形成全员清欠的氛围。2、落实责任领导,专职清欠人员,紧盯不放。3、催要无望的付诸法律手段依法讨债,诉讼前做好诉前调查,视拖欠单位偿还能力,尽量采取“风险代理”或诉前财产保全,再进入诉讼程序,杜绝打赢官司执行不到钱物的现象发生。在诉讼期间,项目经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并应予积极配合。4、集团内单位欠款,向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报告,以求得妥善解决。(四)对于建设中工程,清欠办公室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合同履约过程控制,项目经理对清收应收帐款终身责任制。(五)对于已完工程项目解体后,未处理完的债权债务要移交处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工程结算、资金回收、垫资、合同履约等台帐,按月登记并向清欠办汇报,清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