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需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池上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生产运行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1、下池、下井工作时必须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经理或生产运行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查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方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准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必须保持无积雪和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应及时更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风、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得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要求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