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部室、工区、车间交接班记录管理,落实岗位交接班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达到环保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当班区长、主任、安全员、值班干部和班组长是岗位交接班工作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岗位交接班制度和记录的落实情况负责。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需要交接班工作的所有生产岗位和管理科室。第二节附则第四条交接工作内容:一、本班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职责履行情况;二、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生产需要整改的事项;三、本班生产、设备运行过程控制、操作情况、停送电、开停车和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处理以及处理后的结果;四、安全、质量、工艺技术、调度指令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五、要求接班者重点注意的事项;六、设备设施、压力容器的完好情况以及环境卫生的清洁卫生情况;七、工区、车间、班组规定需要交接的其他内容。第五条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规定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等,记录要求填写规范整洁,不得涂改乱画。第六条交接班时,交班者依照岗位交接的内容向接班人员逐项说明。井1下值班干部交接班必须在井下完成(特殊情况除外)。第七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接班地点,按照交接班内容并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当班现场,认为情况清楚、记录属实、无异议,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签字表示确第1页共6页认。交接班工作一般在15分钟内完成。第八条出现以下情况,接班人员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有权拒绝接班,有权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一、交班人员未将岗位生产运行情况交代清楚,生产、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和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每次处罚100元。二、交班时未按规定填写各类记录事项、表格、数据或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三、交班时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及机械未清洁加油,环境保洁未完成;每次处罚20元。四、交班时岗位器材、工具丢失;按照丢失的物品原价予以处罚。五、交班时工区、车间、班组临时规定的其它情况,有所在工区、车间、班组长按照未完成工作的轻重程度予以50-100元处罚。六、交班时,对当班范围内经检查出现的重复整改事项,承担小组的处罚。七、凡接班人对以上六条不采取意见反馈和汇报及不按照制度处罚的,被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理小组、检查小组、考核小组、安全员、带班区长(带班主任)、分管领导、包班管理者等现场巡查发现,每项次处罚接班人,每人次50元。第九条出现以下情况,交班人员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拒绝交班,2待当班领导和班组长处理后方可离岗。接班人有权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一、接班时出现上班工作未完成而弄虚作假的,每次处罚50元。二、接班时人员酒后上岗;干部每次处罚200元;职工每次处罚100元。三、接班人员连勤顶岗、替岗精神状况不佳,及未携带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和未进行交接班的;每次处罚50元。四、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汇报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对未完成而故意转交下一班的,有权不予接班或每项次予第2页共6页以处罚20元。五、接班人深入现场检点,发现存有交班人遗留、遗漏和未交接班说明的安全隐患和带病运行的设备(包括已损坏的设备),有交班人承担责任处罚。六、凡交班人员对以上五条不采取意见反馈和汇报及不按照制度处罚的,被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理小组、检查小组、考核小组、安全员、带班区长(带班主任)、分管领导、包班管理者等现场巡查发现,每项次处罚交班人,每人次50元。第十条交接班必须当面交接,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前离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交接班。交接班记录必须有当班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登记填写,如有令他人代理填写和签字的,每次处罚50元;记录不规范和错记的每次处罚50元;乱涂、乱画、缺张少页的每次处罚50元;空白栏未填写或一人代替他人填写签字的每次处罚50元。第十一条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发现上一个班遗留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立即处理完成。下班最后一道工作就是要登记注册记录好当班交接班记录。包括停车、大修、节假停车日,都要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不3准第二天补填,否则检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