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油管理制度公司车辆用油管理办法(暂行)为强化全公司车辆管理,建立和完善车辆用油定额考核办法,加大车辆用油消耗和管控力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1、车辆加油卡一律实行统一管理,网运部将按核定的用油单位额度配置油卡(注。2张/单位),各单位油卡由单位负责人统一管理。2、车辆一律使用油卡加油,实行定点、定额加油,对于现金加油公司将不再受理。3、各级油卡管理人员要建立起单车加油登记表,并保留加油小票,每月1号前,各单位要将上月登记表、加油小票上报公司,由网运部负责核查(按车型、行驶里程审核油耗),对网运部提出的异议,各单位油卡管理人员有责任做出解释(附:登记样表)。车辆加油登记表车牌号:4、车辆油卡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将密码外泄,加油卡出现弯曲、沾水、沾油污,或丢失,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公司报告。5、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用油管理,出现同一车辆同一时段多次加油或同一车辆一次性加油超过油箱限量等情况,单位负责人必须提交说明。6、禁止任何人将油卡私自转借他人或给其它车辆加油(包括公司摩托车),一经发现,给予直接责任人加油费用的10倍处罚,单位负责人给予加油费用10%的处罚。7、8、油卡超过核定额度需超额加油的,需另行向市公司提出申请。每月5号前,各单位要将油卡统一交回市公司网运部进行充值,到期未缴并导致卡中无油的,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9、上述内容中涉及违章违纪行为的,由网运部向市公司综合部提供相应依据后,由综合部在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注。本办法中的未尽事谊,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网运及质量监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