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领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项目部内部物资、材料、工具、器具的管理,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审批制度及请领手续1
凡是从仓库领用材料、工具、器具、设备、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必须持领料单经领导签字后到仓库领取
井下生产人员领用除工具外的一切材料,如设备,低值易耗品,由副经理或经理助理签字审批
领用工具类材料时由主管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审核签字并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发放
特殊情况下,在井下电话请领材料时,由队长电话通知调度,调度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代办
领导不在时,调度可以签字审批
事后需经领导补签
未经审批的,仓库不给发料
机电部门、生产部门可明确一人(队长或班长)负责本部门的材料领取工作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领料
(领料人另定)二、领料单的填写及材料帐
仓库保管员要填写完整的领料单
领料部门、领料人姓名、材料名称、用料地点、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用途等栏目要填写清楚,不得漏项
承包项目要在用途栏注明承包项目的名称并由保管员在发料时在领料单上加盖“材料承包”章
领料单要保管齐全、完整,当天上帐,分部门保管
每月25日交财务稽核
由领导,调度代领的材料,同样填写领料单,在用途栏注明成本应归入的单位或个人
仓库要分别建立个人工具和公用工具帐、卡
仓库材料帐和实物与财务每月核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实行复式管理
实行材料承包的项目和人员名单由财务计划部提交仓库,保管员严格按计划发放
三、工具,器具管理第1页共9页1
钳工、电工、岗位操作工领用的个人工具,由个人保管
丢失或使用不到期限的,折价交款后领新
折价交款额=原价÷应使用月数×欠用月数
保管员出具扣款单交财务扣款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领新
班组,队领用的公用工具,由班长,队长负责保管或指派专人保管
丢失或使用不到期限的,要折价扣款
折价扣款额=原价÷应使用月数×欠用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