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接待日办实事制度党代表接待日制度一、为全面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进一步发挥党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疏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渠道,保持镇党委与基层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制度。二、每月10日、25日定为党代表接待日,须有2名党代表在党代表联络站挂牌上岗,接待来访党员群众,及时收集和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三、镇政府机关及镇所辖4个社区13个村,分别组建党代表联络站,开展党代表接待日活动。四、制定党代表接待日程安排表,内容包括接待时间、地点和参加接待的党代表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在沙河镇公众信息网上,统一公布接待相关信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五、镇党代表联络站要提前3天通知参加接待日活动的党代表,党代表应事先安排好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活动的,要及时向镇党代表联络站请假,镇党代表联络站可另行安排其他党代表参加接待活动。六、党代表要热情、耐心接待党员群众,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并做好接待工作记录。社区和村党代表联系络站每月30日前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情况报镇党代表联络站。七、党代表可结合接待来访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形成党代表提议报镇党代表联络站,并认真做好提议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