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年6月,经住建部等六部委批准,我市成为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
同时批准我市可在3年内为“中电·阳光新城”等五个试点项目提供5
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占五个项目总投资的28
08%,支持建筑面积达124
35万平方米,共计13002套保障性住房
市公积金中心仔细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创新,强力推动,较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截至年12月底,共为三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2
3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投资的16
66%、38
92%,支持建筑面积达81万平方米,可解决7996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建立长效机制
在《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管〔〕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政府立即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了试点工作协调暨联席会议机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市公积金中心也先后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项目贷款评审委员会和项目贷款业务办公室,为试点工作顺利推动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选准选好试点项目
市公积金中心依据《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项目规模较大、销售风险小、开发单位资质信誉好、自有资金足的原则,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及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和项目建设的开发单位进行了严格考察,精心选择,最终选定了“中电·阳光新城”等五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经市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报住建部等部委批准
及时调整试点项目,针对“富阳佳苑”、“阳光富地”两个试点项目主体工程第1页共3页已经封顶并开始预售的实际情况,市领导小组及时对试点项目进行了调整,报经住建部等部委批准将这两个项目的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