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制度2
2-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检查内容:1、查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
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
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2、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
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三、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