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实常委会领导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局党委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二条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把中央、上级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四条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在充分酝酿、协调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和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议且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如经多次交换意见,仍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第五条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由常委会议集体决定。常委要关心全公司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常务委员之间要互相通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互相补位,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进团结。第1页共5页第六条坚持对全委会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常委会要对全委会负责,保证全委会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对于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不能以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2次,听取常委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常委会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处理。第七条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问题、作出决策,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自觉依法办事。第八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研究问题,制定决策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服务于职工群众。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决策。第三章议事内容第九条公司党委常委会议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议定涉及全公司发展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政策措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问题,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的主要事项:(一)研究贯彻执行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二)审议通过公司党委向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三)研究提出供公司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的决策意见,研究确定召开全委会的具体事项;(四)审议通过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及党委负责同志涉及全公司政策、原则性的重要讲话稿;(五)研究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公司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中期和长远规划的指导思想及主要指标,以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整、制定。研究确定一个时期全公司改革发展的指导原则、方针政策、总体第2页共5页方案和实施步骤;(六)研究公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全公司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作出部署;(七)研究确定公司部门、机构的设置,讨论、决定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确定向上级机关推荐的干部;(八)研究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公司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工作作出部署;需要完整内容请点这里(九)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保卫、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