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强化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龙街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龙街教育的整体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龙街教育管理中心决定与各学校校长签《龙街镇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一、落实省教育厅“八个严控”:1、严控在校时间
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
中小学一律取消统一的早自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
寄宿制学校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小学和初中不得早于7﹕00;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就寝熄灯时间小学和初中不得晚于22﹕00
保证小学和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2、严控课程课时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XX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要以制度和措施切实保障学生在校集体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含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学生集体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时间
3、严控家庭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
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4、严控集体补课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校历开展教学工作,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
严禁拖延上课时间和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学习
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取消评职、评优、评特资格
5、严控教辅资料
必须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订学生用书,严禁使用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和第1页共11页音像制品
严禁教师变相统一征订各种资料
征订中小学推荐用书目录中的配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