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工作与思考党的*报告明确提出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
干部选拔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启动程序,也是决定干部任用质量的首要环节
近年来,XX县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关,不断规范初始提名程序,落实初始提名责任,着力推进初始提名环节的民主化、公开化和制度化建设
一、突出重点,明确提名主体XX县区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实践中,不断扩大提名推荐环节的民主,采取组织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干部群众联名提名、公开选拔提名、竞争上岗提名、公推公选提名、全额定向推荐提名等多种方式提名推荐干部建议人选
1、组织推荐提名
包括市委常委会(全委会)、市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推荐
市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配备需要,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民主推荐和群众认可程度,召开部务会议,提出拟提拔和调整的干部初步建议人选
市委常委会(全委会)结合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社会公认程度,可提出拟提拔和调整的干部初步建议人选
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也可根据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提名推荐干部初步建议人选
2、个人推荐提名
包括领导干部推荐、干部联名推荐和自我举荐
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时,必须填写《科级干部推荐表》,并负责地写出书面的署名推荐材料,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说明推荐理由和任职岗位建议,注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干部群众及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可联名推荐干部建议人选,并明确提名任职意向和提名理由等内容
3、公开选拔提名
包括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提名
2005年以来,XX县区采取“一推双考”和民主选举的方式公开选拔了18名科级领导干部和7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按照有关程序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提名
第1页共3页二、紧扣核心,规范提名程序XX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