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
谁拥有初始提名权,谁就有提拔干部的权力
在这个阶段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导致最后选人用人的失败
如何从理性上扩大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将提名决策权前移
带着这一问题,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工作实践,对部分前沿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和探索
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各地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有益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度难把握,衡量标准不够明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把**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推荐的结果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
但最后“得票数”不能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
组织部门在综合分析时,很难把握好这个尺度
例如,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得上群众公认;得票数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和实际能力等
对某一岗位应该选用什么人,不该选用什么人,没有限制性规定,具体操作时不好把握
此外,按照什么比例产生提名人选没有硬性规定,没有操作依据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序不够规范,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也就是先**后提名
现行的提名推荐方式有组织行为,也有个人行为;有正式的书面形式,也有个别领导口头推荐等等
对哪些“组织和人员参与”无具体规定,不同地方的提名方式各不相同
即使同一个地方不同的领导之间、同一个领导对不同的职位,甚至同一个领导在不同时期对有关职位的启动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实际上是先提名后**,即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征求意见,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