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未婚先孕可享受产假工资吗小丽(化名)与嘉善某复合材料公司在2007年1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份
然而,同年10月8日在小丽已有身孕的情况下,公司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
2008年2月5日,小丽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公司恢复和她的劳动关系
2008年5月17日,小丽在未获得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剖腹产生育一女,但她先后两次向公司请产假均未获准
同年9月1日,公司又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
无奈之下,小丽再次将公司告上法庭
2005年,小丽开始为筹备成立嘉善某复合材料公司而忙碌
2007年1月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份
同年10月3日,小丽经医院诊断已怀孕
巧合的是,第二天,公司即要求与她解除劳动关系,在说明特殊情况后,公司仍于同月8日正式发出人事任免备忘录与她解除劳动关系
2007年11月30日,小丽向嘉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人事任免决定,维持原劳动合同
嘉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小丽未按法律规定取得有效的婚姻证明,不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而妊娠的不适用《劳动法》有关规定,因此驳回了原告的申诉请求
在申诉过程中,小丽承认自己确实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于是,小丽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确实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中也没有提出相关理由
对于小丽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问题,可另行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
最后,法院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2008年5月17日,小丽在未获得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生育一女
然而,她先后在产前产后两次共请产假105天,均未获公司批准
随后,公司以小丽从2007年10月8日起未能在公司工作等为由,于2008年9月1日作出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今年1月9日,小丽再次向嘉善县劳动